為深入推進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推動各級各部門進一步壓實責任、克難攻堅,全面形成濃厚的創建氛圍,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開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百日攻堅”行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市委七屆四次全會精神,全面對標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和各項創建工作要求,以決戰決勝的姿態和信心,扎實開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百日攻堅”行動,緊扣重點任務不放松,堅持問題導向抓整改,強力推進基礎設施大改善、城市環境大整治、文明素養大提升,全面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整體水平,以優異的創建成績迎接全國文明城市檢查。
二、主要任務
(一)交通秩序整治行動
1. 堅持標本兼治,按照應劃盡劃的要求增設停車位,按照應隔盡隔的要求設置隔離欄。(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綜合執法局,完成時限:8月20日前)
2. 進一步加大對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的監管處罰力度,對涉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黨員干部的,處罰情況抄告單位并通報。(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市直機關工委)
3.強化共享單車的管理,7月15日前出臺管理意見,8月20日前規劃停放區域,全面加強日常監管。(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規劃局、市綜合執法局)
4.全面修剪城區遮擋交通標牌、信號燈的行道樹枝。(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完成時限:7月31日前)
5.開展“渣土車”源頭管理,7月底前成立行業協會,8月底前出臺相關管理實施細則,建立“渣土車”市場準入制度。(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綜合執法局、市經信委)
6.規范出租車、公交車停靠站(點)的設置和標牌標識,將公交車站、公共自行車站沿街方向的廣告內容全部統一布置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衢州有禮、文明出行等內容。(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完成時限:7月20日前完成排查,8月20日前完成整改)
(二)小區環境整治行動
7. 全面建成“黨建統領+小區治理”組織體系。(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直機關工委,柯城區、衢江區,集聚區、西區管委會,完成時限:7月20日前)
8. 建立市區兩級領導聯系小區制度、市區兩級部門機關黨支部結對小區制度、黨員進社區報到制度。(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直機關工委,柯城區、衢江區,集聚區、西區管委會,完成時限:7月20日前)
9. 出臺小區物業提升政策意見和實施辦法。(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創建辦,完成時限:7月20日前)
10. 制訂部門進小區聯合執法行動方案和工作計劃。(責任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創建辦,完成時限:7月20日前)
11. 對小區內亂拉電瓶車充電線、樓道亂堆雜物、高空懸物、亂搭亂建、亂貼亂畫、亂養亂種、車庫架空層經營等不文明行為進行集中聯合整治。(責任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8月20日前)
12. 對小區內老舊破損的路面、綠化帶、宣傳櫥窗、垃圾箱、路燈、樓道燈、消防設施、健身器材、無障礙設施、窨井蓋、各類標識標牌、綠籬、電瓶車充電設施、停車棚等設施進行全面修復更新。(責任單位:柯城區、衢江區,集聚區、西區管委會,完成時限:8月30 日前)
(三)公共設施整治行動
13. 對公共區域破損、影響市容、有安全隱患的路面、綠化、宣傳櫥窗、垃圾箱、路燈、健身器材、無障礙設施、坐凳、窨井蓋、各類標識標牌、護欄、綠籬、仿古建筑外觀、消防設施等進行全面排查、全面改造維修。(責任單位:市住建局、柯城區、衢江區,集聚區、西區管委會,完成時限:8月30日前)
14. 對電力、通信、有線電視、閱報欄、地名導示牌等公共設施進行全面修復更新,及時更換、替換過時、錯誤的廣告和內容,積極采用彩繪形式進行城市形象宣傳。(責任單位:衢州廣電傳媒集團、衢州日報報業傳媒集團、市供電公司、市電信公司、市移動公司、市聯通公司、市民政局,完成時限:7月 30日前)
15. 將文明創建公益宣傳和“衢州有禮”品牌推廣宣傳有機結合,統一制作宣傳標準規范內容,打造具有衢州特色的社會公益宣傳,提升社會公益宣傳品位。(責任單位:市創建辦,完成時限:7月20日前)
(四)各類專業市場整治行動
16. 抓好農貿市場整治,加強對市場服務中心主辦的農貿市場管理力度,加大對社會辦農貿市場的檢查力度,做到建管并重,注重長效;對城區各專業市場占道經營、亂堆雜物、亂貼亂畫、亂停車輛、亂設廣告牌、熟食店“三防三白”不到位等現象進行集中整治;對基礎設施老舊的專業市場進行改造提升,通過整治使各類市場達到布局合理、設施配套、管理規范、制度完善,各項要求符合創建標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柯城區、衢江區,集聚區、西區管委會,完成時限:8月30日前)
(五)“六小行業”整治行動
17. 全面完成市區建城區范圍內所有餐飲單位(戶)的集中整治任務;對小浴室、小美容美發、小歌舞廳、小旅館、小網吧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整治,通過整治使從業單位在證照、室內外環境、布局設置、衛生設施、自身管理和從業人員健康證等方面符合創建標準。(牽頭單位:市國衛辦,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綜合執法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柯城區、衢江區,集聚區、西區管委會,完成時限:8月30日前)
(六)建筑工地整治行動
18. 對市區所有建筑工地進行集中整治,確保施工現場清潔,物料堆放整齊;公益廣告內容、數量達標;建筑垃圾管理規范,設置車輛沖洗設施,渣土車密閉運輸,無偷倒亂倒現象;職工食堂、宿舍符合衛生要求,廁所、洗浴間保持清潔。(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公安局,柯城區、衢江區,集聚區、西區管委會,完成時限:8月15日前)
(七)待建空地整治行動
19.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建圍墻、修大門、清垃圾、拆違章”為重點,對市區所有待建空地進行全面整治;有條件的待建空地可改成停車場,做到管理到位,無亂倒垃圾,亂搭亂建現象。(責任單位:收儲待建空地整治由市國土局牽頭,其他待建空地整治由市住建局牽頭,柯城區、衢江區,集聚區、西區管委會配合,完成時限:8月15日前)
(八)城中村和城郊結合部整治行動
20. 按照拆遷整治和保留整治分類指導的要求,對拆遷完成或待建地塊抓好環境衛生管理,清除垃圾,落實空地圍欄;對建成區范圍內的保留整治村進一步加大環境衛生整治力度,落實城中村衛生長效保潔機制,做到有制度、有經費、有人員,提高城中村環境衛生管理水平,符合創建標準。(責任單位:柯城區、衢江區,集聚區、西區管委會,完成時限:8月15日前)
(九)犬類整治行動
21. 以公園、廣場、小區、學校周邊為重點,常態化開展“狗患”整治行動;開展各類文明養犬宣傳活動,增強市民文明養犬意識。(責任單位:市綜合執法局,柯城區、衢江區,集聚區、西區管委會)
(十)網吧環境整治行動
22. 統一城區104家網吧未成年人禁入、禁止吸煙、消防、衛生等標識標牌;編發文明上網宣傳品,倡導廣大市民文明上網,通過評選星級網吧活動,督促引導網吧規范化運營。(責任單位:市文廣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煙草專賣局,完成時限:8月15日前)
(十一)背街小巷整治
23. 全面清理陳年垃圾、雜物等,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衢州有禮”等主題街巷,全面提升背街小巷環境。(責任單位:柯城區、衢江區,集聚區、西區管委會,完成時限:8月15日前)
(十二)志愿服務提升行動
24. 推動志愿服務實體化,打造“有禮之家”“有禮亭”“有禮站”“有禮點”“有禮廣場”等網格化志愿服務實體陣地。
25. 提升志愿服務信息化水平,全面推廣“志愿匯”平臺,吸引民間志愿服務組織助力創建,全面激發廣大市民“主人翁”意識。
26. 創新志愿服務活動載體,依托各類實體陣地,常態化開展志愿服務進社區及文明出行志愿服務系列活動,切實提高市民對文明創建的知曉率和滿意度。(以上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團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柯城區、衢江區,集聚區、西區管委會)
三、組織保障
(一)堅持“一把手”主抓。嚴格落實“一把手”責任制,各地各單位“一把手”對本轄區本單位創建工作負總責,加強統籌謀劃,分工落實,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著落。各級領導干部要確保工作精力,深入創建一線,做到大事要事及時會商、難點焦點領導包干。
(二)堅持“一盤棋”作戰。各級各部門在創建上要堅持“一盤棋”,分工不分家,對屬于單個部門職責的工作要自覺完成;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要主動認領、積極配合、抓好落實。
(三)堅持“一竿子”到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任務重、周期長,很多城市管理方面的問題易反復、易反彈。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全市大整風“十大行動”的要求,嚴守市委市政府“十條軍規”,擔當作為、干事創業,久久為功,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姿態,滿懷激情地投入創建工作之中,決不能蜻蜓點水,虎頭蛇尾。對于工作不力、行動遲緩、給創建造成重大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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