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北京市存量房屋交易行為,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益,減少交易糾紛,加強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商局對《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示范文本進行了修訂,新修訂的《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于2018年2月2日正式發布,自2018年4月15日起實施。
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通過官網對《<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了意見。征求意見過程中,社會各界給予了廣泛關心、關注,共反饋意見建議245條。針對這些意見建議,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多次組織專家學者、律師、業內機構、群眾代表等認真研究、論證,充分吸收各方合理化建議,對于意見比較集中的第四條成交價格、付款方式及資金劃轉方式,正式發布的《<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示范文本》調整了征求意見稿中有關房屋附屬設施、裝飾裝修、家具家電等的內容,主要是考慮到示范文本旨在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益、減少交易糾紛,相關內容應本著尊重買賣雙方意愿的原則,由雙方自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