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2018年2月7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進口大豆期貨交割檢驗檢疫監管改革措施的通知》,延長了進口大豆期貨檢驗檢疫新政的試行期,并公布了首批進口期貨大豆口岸和交割庫。據悉此次全國共批準了進口期貨大豆指定口岸11個(江蘇3個),進口期貨大豆交割庫6個(江蘇2個),南通成為了我國首批進口期貨大豆指定口岸,并建成了期貨大豆交割庫1個。
此次南通成為了我國首批進口期貨大豆指定口岸,并建成了期貨大豆交割庫,標志著南通進境糧食指定口岸的建設又邁上了一個新臺階,既增加了大豆加工企業在南通的采購渠道,也為大豆企業的在港庫存提供了新的貿易渠道,有利于進境糧食尤其是進口大豆的多元化發展,成為南通經濟新增長點。
進口大豆期貨交割檢驗檢疫監管改革措施的實施,標志著進口大豆期貨交割檢驗檢疫監督改革措施進入新的階段,這促使我國的進口大豆參與期貨交割的途徑已經暢通,有利于推動激活進口大豆期貨貿易發展,提高我國在農產品國際市場的話語權,推動我國參與全球大豆定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