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寧市委印發實施《南寧市村黨組織黨務公開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這是南寧市委在基層黨建方面制定的首部黨內法規,將為我市擴大黨內基層民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撐。
2017年5月,黨中央決定在南寧等7個城市開展黨內法規制定試點工作,要求重點圍繞基層黨建、作風建設方面探索制定黨內法規。這是中央首次將黨內法規制定權下放至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黨委,體現了中央對南寧黨內法規工作的關心厚愛與有力鞭策,也是省會城市黨委為全國黨內法規制定工作貢獻經驗的一次創新和嘗試。
在黨內法規制定過程中,市委認真領會黨中央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摸清實情、找準問題的基礎上,科學謀劃、精心組織,科學立規、認真把關,把中央要求、群眾期盼、實踐需要和新鮮經驗結合起來,重點圍繞我市農村基層黨建的突出問題和具體事項,制定出臺符合南寧實際、務實管用,能反映基層黨建成果、對全區乃至全國具有借鑒意義的黨內法規。
經過研究立項、組織起草、審議審核等步驟和程序,《辦法》得以出臺,作為我市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推進黨內法規制定試點工作、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重要舉措。
《辦法》共5章、26條,分為總則、公開的內容和范圍、公開的程序和方式、監督與追責、附則,就加強和規范村黨組織黨務公開作了具體詳細的規定。《辦法》指出,要發展黨內民主,強化黨內監督,使農村黨員更好了解和參與黨內事務,動員組織農村群眾貫徹落實好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強化村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領導作用。
《辦法》出臺后,市委要求各級黨組織尤其是各縣(區)黨委、開發區黨工委、鄉鎮(街道)黨(工)委、村(農村社區)黨組織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牢把握黨務公開基本原則,把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要求貫徹到黨務公開全過程和各方面,推動村黨組織黨務公開工作扎實有效開展,確保黨內法規制定試點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形成可復制、能推廣的經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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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委制定首部基層黨建方面的黨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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