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網訊 (記者沈雪梅)繼上月市教育局啟動對校外培訓機構排查摸底后,本月10日開始,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局聯合展開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堅決治理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改善和培育校外培訓教育的良好生態。
此次行動將對全市所有校外培訓機構,重點是民辦培訓機構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的予以治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立即停辦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責令其停止辦學;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指導其辦證,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超經營范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審批部門進行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不得對學齡前兒童進行小學化(課程)教育;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舉辦、受托舉辦或變相舉辦與中小學入學或升學掛鉤的選拔性考試、測試、競賽或排位賽等,不得為上述賽事或活動提供場地設施、宣傳渠道、考前培訓、考務等服務,對有此類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要依法嚴處,直至停止辦學、吊銷辦學許可證;堅決查處公辦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并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嚴禁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招生行為,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范圍,不得組織或安排中小學在校學生開展全日制教育教學活動(寒暑假除外),嚴禁虛假廣告,嚴禁出現為學生代辦學籍、代辦轉學、掛靠學籍、承諾上名校等宣傳行為,對有此類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要依法嚴處,直至停止辦學、吊銷辦學許可證。
在對以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基礎上,我市相關部門將建立《白名單》,公布無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對進入《白名單》的機構依法予以大力支持;同時,將建立《黑名單》,公布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違法違規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對進入《黑名單》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予以嚴格整治。
根據安排,從4月10日至5月15日為動員部署與自查摸底階段,5月16日進入集中整治階段并將持續至11月10日。按照“取締一批、整改一批、規范一批、審批一批”的思路,將集中、快速、嚴肅處置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問題。相關部門將定期、不定期地組織聯合督查,及時公布查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形成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