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燃小區居民質疑該收費存霸王條款
“我們小區車房存放電動車以前都是按17元/月收的,現在卻按35元/月收,里面包含了20元/月的充電費。如果不交充電費,就不能在車房內存放電動車,這不是霸道條款嗎?”近日,住在田家庵區中燃小區的居民致電淮河早報、淮南網,反映小區居民在存放電動車上遇到的難題。
居民反映:要在小區車房內存電動車,必須交納充電費
據居民們反映,中燃小區是一個老舊小區,其車房存放電動車的費用原先是按照17元/月。可從今年1月份開始,小區物業卻要求在車房內存放電動車的業主每月交納35元,其中15元是停車費用,20元是充電費用;而且車房門口也明文規定只有交了充電費的電動車才能把車子存放在車庫內,如果不交,則不能存放。“我們有些業主每天都是在單位或店里充電,根本不需要到車房里充電,可車房卻以‘搭售’的方式,強行要求業主交納每月20元的充電費用,這是不是太不合理了?”在采訪中,居民們還告訴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因為怕電動車放在樓道內會丟失,所以他們很多人在無奈之下都交了充電費,這一交就是一年的費用240元,比存車費還高。他們紛紛認為,物業的如此做法屬于霸王條款,希望有關部門關注此事。
記者調查:門口貼通知,看門人含糊其詞
接到居民的反映后,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于近日來到了中燃小區,并在居民的指引下找到了位于小區大門不遠處的一個非機動車存車房。在車房門口,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看到上面張貼了幾張通知,其內容確實如居民所反映的那樣,規定居民存放電動車必須交停車費(15元/月)+充電費(20元/月),否則不予存放。而當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向車房看門人求證時,其卻含糊其詞,說這個車房是私人承包的,之前確實要求過存車的居民必須交充電費,但現在不強制了。可當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詢問車房內是否存在沒有交充電費的電動車時,其卻不吱聲了。
物業:已要求車房整改,但之前所收費用不退
隨后,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幾經打聽找到了小區物業的負責人,據其介紹,因為中燃小區是一個老舊小區,居民們也不交物業費,所以小區管理比較混亂。為了加強對小區停車方面的管理,今年1月份車房采取了此措施,目的是防止外面的車輛存放在本小區內。不過,他們現在已要求車房整改,對于前來存車的居民如果沒有充電需求的,不再收取他們20元/月的充電費;對于有充電需求的居民,則是按照充電一次多少錢來收取。但對于居民反映的已經交了一年的充電費用問題,該負責人稱不退還,并稱并不是只有他們小區的車房這樣收費。
物價局:屬市場行為,不屬于其管轄范圍
針對居民的質疑,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撥打了12358價格舉報電話,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稱,非機動車存車費用是市場行為,不屬于其管轄范圍,應由小區物業與業主委員會協商定價。
房管局:接到反映會核實情況進行處理
隨后,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又聯系了市房管局物業管科,其工作人員稱他們并沒有接到相關投訴,如果接到他們會核實相關情況,然后進行處理。
圖:張貼在車房門口的通知
(記者 柏雪 編輯 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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