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廳有關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要求,結合《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市教育局日前印發2018年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意見,對2018年蘇州市小學及初中入學辦法進行明確。
小學入學辦法
1.入學年齡
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
小學不得招收不足年齡的兒童入學。適齡兒童確因身體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并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
2.入學對象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本市戶籍(含集體戶口)的適齡兒童。
?。?)依據《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細則(試行)》,達到積分準入要求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經批準同意在蘇州市入學的其他適齡兒童。
3.報名時間
蘇州市區小學入學報名時間:2018年5月26日(周六)至27日(周日)。參加積分入學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間根據《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其他市、區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4.報名辦法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持戶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或其他證明材料)、嬰兒出生證、預防接種證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區小學報名。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本市戶籍(含集體戶口)但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持戶口證明和實際居住證明、嬰兒出生證、預防接種證等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名,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掛靠用工單位的集體戶口,還須提供申報集體戶口材料(含與集體戶口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等)及社保證明。
(3)參加積分管理的流動人口,通過積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學名單的(包括統籌調劑的),根據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發放的入學準入卡和入學告知書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名。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證、嬰兒出生證原件;②居住證原件;③戶口簿或家庭關系證明;④預防接種證原件。
初中入學辦法
1.入學對象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戶籍(含集體戶口)和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
?。?)依據《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細則(試行)》,達到積分準入要求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3)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經批準同意在蘇州市入學的小學畢業生。
注:年滿16周歲(2002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滿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學申請。
2.小學畢業生信息采集
為保證學生入學信息的準確性,更細致組織好小升初報名入學工作,繼續開展小學畢業生信息采集工作。
(1)本地小學畢業生信息采集。
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所屬小學的畢業生,由畢業小學統一辦理學生信息采集。小學畢業生信息采集辦法、時間另行通知。
(2)返蘇生信息采集。
?、賾艏蚝戏ü潭ㄗ∷诠锰K區的外地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復印件)、學籍卡及1寸照片一張等材料,到蘇州市教育局初中入學咨詢接待處(蘇州市民治路152號)辦理信息登記手續,時間為5月21日~6月1日(節假日除外)。
②戶籍或合法固定住所在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的外地小學畢業生,分別到上述區教育行政部門進行信息登記(時間、手續、材料要求同上)。
③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外地返蘇學生報名后,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公辦初中就讀。
3.市區初中報名辦法
(1)地段生報名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市區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學畢業生,根據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合法固定住所,于7月1日(周日)~7月5日(周四)到所在區所屬施教區初中報名登記。
報名時攜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或房卡、戶口簿、小學畢業證書、素質發展報告書和畢業生登記表存根聯等材料。
?。?)戶籍生報名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本市戶籍(含集體戶口)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到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名登記,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入學。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掛靠用工單位集體戶口的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還須提供申報集體戶口材料(含與集體戶口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等)及社保證明。
(3)隨遷子女報名
?、俜潜臼袘艏墓锰K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公民辦小學畢業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須由畢業小學統一填報信息登記匯總表。
②在市區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動人口,其隨遷子女要求在市區升入公辦初中的,須參加積分管理申請入學。具體要求和時間安排根據《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4.其他各市報名辦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市教育局要求,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在今年新生入學工作中,要進一步認真學習《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深刻領會國家、省、市有關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文件精神,正確解讀政策,創新工作機制,要堅持標本兼治,落實服務舉措,要穩步推進改革,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一)確立全局觀念
各市、區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出發點,按照國家、省、市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指標體系的總體要求,均衡教育資源配置,科學預測事業發展,認真制定入學工作的事業計劃、實施方案和操作辦法。本著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原則,從全局出發,協同排難,妥善解決好區域間、校際間的新生入學矛盾,市教育局將協同有關市、區做好新生入學的協調工作。
?。ǘ┩七M教育均衡
各市、區要將中小學入學工作作為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抓手,結合行政區劃調整、新城區建設、城市綜合改造,科學合理、積極穩妥地調配公共教育資源。加快中小學布局調整,通過新校建設、老校改造、資源重組、品牌輸出、施教區共享、大學區輻射、推進集團化辦學、校際合作等舉措,進一步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實現校際之間的骨干教師流動、干部互派交流、課程資源共享、文化溝通融合,發揮優質學校的示范引領作用,逐步縮小校際差異、區域差異,有效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探索學段課程銜接,完善創新人才的系統培養,促進學生全面而又持續發展。
(三)遏制擇校現象
根據教育部、省有關文件精神,強化落實區域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要求,堅持實行免試就近入學。積極調配公共教育資源,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區制度,鼓勵采取學校聯盟、集團化辦學、大學區輻射等措施,將擇校比例控制在10%以內,促使熱點公辦中小學擇校比例逐年降低,并最終得到基本遏制,滿足人民群眾接受公平優質教育的需求。
(四)規范入學行為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規定,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嚴禁組織筆試、面試或任何變相形式的考試、考核,嚴禁以各類競賽、培訓、考試、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為依據錄取學生。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試行)的通知》(蘇政辦發(2015)45號),實行標準班額辦學,遏制大班額現象,杜絕超大班額。堅持實行均衡編班、平行編班,嚴禁以“重點班”、“快慢班”和“實驗班”等名義違規分班。各地各校要堅持陽光分班,按照“標準統一、過程公開、結果公示”的程序,制定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合理的師生分班方案,學校不得單獨提前組織招生工作,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文化科目考試。學校要嚴格遵守小學、初中入學日程安排和工作紀律,嚴禁任何學校違規組織各種形式的入學宣傳,切實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行為。
(五)提高吸納水平
擴充和挖掘公辦學校資源,進一步提高隨遷子女公辦吸納比例。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按照《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細則(試行)》具體要求,科學、有序、規范做好隨遷子女入學工作。隨遷子女特別集中的地方,要加大區域內統籌工作力度,擴大公辦學校容量,鼓勵社會力量辦學,積極探索通過購買民辦學校服務、加快外來工子弟學校提檔升級等舉措,加大對接收隨遷子女學校的支持力度,滿足隨遷子女入學需求。加大規范外來工子弟學校辦學的力度,幫助學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P愛特殊兒童
全面推進融合教育,堅持普校主體,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方式,就近安排適齡殘障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招收的殘疾學生超過5人,應當設置特教資源教室,配備專職特教教師。教育行政部門應統籌安排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障兒童、少年進入特殊教育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對不能到學校就讀的適齡殘障兒童少年,通過提供送教進特教辦學點、送教上門或者遠程教育等方式實施義務教育,學生學籍建在當地特教學校,納入統一管理。
?。ㄆ撸┘訌妼W籍管理
按照《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招生入學工作,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提高學籍管理信息化水平。將接受送教上門服務的殘障兒童少年納入學籍管理。進一步規范學籍管理操作細則,不得將學籍作為入學轉學條件,嚴禁重復建學籍。蘇州市中考認真執行考籍與學籍對應的規定,原則上初中畢業生均應在學籍所在校參加畢業升學考試。
?。ò耍┞鋵嵜赓M政策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落實免費義務教育政策并免費提供教科書。在公辦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與當地戶籍學生享受同等免費義務教育待遇,學校不得收取與招生有關的捐資助學費、借讀費。
?。ň牛﹥灮沾胧?br> 牢固樹立“教育就是服務”的理念,以服務學生、方便家長為宗旨,完善服務措施,優化服務項目。認真做好電話咨詢、施教區公示、來訪接待、學位查詢告知等服務工作。
市區各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積分入學管理辦法,統一做好2018年積分入學公辦學校開放和服務區域公示等相關工作。
市區各教育行政部門及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統一于5月14日起,通過網站等形式公布2018年學校施教區范圍。相關學校將各校施教區在學校門口醒目位置張貼予以公示。
(十)其他工作要求
1.根據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教育部《關于印發〈關于華僑子女回國接受義務教育相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僑文發〔2009〕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臺灣同胞子女在大陸中小學和幼兒園就讀工作的若干意見》(教港澳臺〔2008〕7號)、《關于蘇州市市區臺商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問題的若干意見》(蘇教基〔2004〕54號)精神,積極做好華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來蘇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相關工作。
2.根據《中共蘇州市委 蘇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姑蘇人才計劃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蘇發〔2010〕20號)、《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姑蘇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蘇委辦發〔2016〕96號)有關精神,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配套服務工作。
3.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0〕2號)、《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學校管理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的意見》(蘇教基[2017]20號)文件規定,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省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和方式,不得提前收取學生材料,不得以“校園開放日”的名義違規招攬生源,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學生。招生事項應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核準,招生簡章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4.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開展預防接種規范管理專項活動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15〕790 號)和蘇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蘇州市教育局關于《蘇州市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疫苗補種工作指導實施方案》(蘇衛計疾控〔2016〕18 號)要求,兒童在入學時,要查驗預防接種證。各小學在入學報名時,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兒童預防接種證的查驗工作。
5.中小學新生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必須由學校蓋章,于8月15日前送達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來源:蘇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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