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2018年長治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長治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
2018年長治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實施方案》(晉政發﹝2017﹞61號)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勞動者職業素質和就業能力,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加充分就業,現制定2018年長治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分解
2018年長治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職業培訓任務是56700人,其中人社部門培訓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城鎮失業人員共計54450人;衛生計生部門“山西護工”(醫療護理員、母嬰護理員)專項培訓任務1750人;市家政服務協會家政服務員、育嬰員、養老護理員專項培訓任務500人。各責任單位要合理將目標任務分解到各縣(市、區),層層傳導壓力,夯實責任,實施項目化、責任化、清單化管理,確保完成全年目標任務。(指標任務分解見附件1)
二、培訓組織實施
(一)準確把握培訓對象
1.城鎮失業人員:主要包括:
(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2)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職的城鎮未繼續升學應屆初高中畢業生、高校畢業生、貧困家庭子女、復退軍人等。
2.農村進城務工人員:主要包括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職的本市、縣農村勞動力和外地農村勞動力。各縣(市、區)根據農業產業發展和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培育需要,可將農業勞動力視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開展農業專業技能培訓。各縣(市、區)可根據培訓就業扶貧行動計劃,把有培訓需求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力納入全民技能提升工程。
3.崗前培訓對象:指小微企業當年新招錄并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人員。小微企業,指符合工業信息化部等四部門《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二)制定發布職業(工種)培訓目錄
人社部門要根據市場用工需求,結合全市勞動力年齡、素質、技能、就業意愿等情況,定期或分期制定發布政府補貼培訓職業(工種)目錄,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三)擇優選擇培訓機構
1.明確培訓機構選擇范圍。省內高等職業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院校、職業高中,以及具有職業培訓職能的事業單位,人社、教育部門依法行政許可的民辦職業教育培訓學校,具備培訓條件、能力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均可在市人社局發布的培訓職業(工種)目錄內,申請承擔政府補貼培訓任務。
2.擇優選定培訓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采取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采購方式,擇優選擇培訓機構。為加快啟動培訓實施工作,確保完成全年任務,市人社局可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政府采購方式,對所轄縣(市、區)培訓項目進行集中采購,各縣(市、區)也可根據任務自行采購。衛生計生委和市家協的專項培訓任務項目要納入統一采購范圍。各責任單位要積極溝通聯系,就培訓機構選擇、項目采購標準、項目評審方法等提出具體意見。
(四)規范培訓流程。
各級人社部門要采取實地檢查、備案確認、視頻調閱、系統監測等方式,加強培訓事中事后監督,突出以下重點環節:
1.培訓機構信息錄入。被選定的培訓機構要通過全省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平臺,錄入本機構資質、中標等相關信息,并按系統參數要求,配備相應監控設備。
2.人員報名組織。培訓機構接受培訓對象報名,要查驗本人就業失業(求職)登記信息,確保參加培訓人員符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規定對象。
3.開班報備確認。培訓機構以書面材料或網上申報方式,向人社部門提交開班報告,確認本期培訓人數、班次和學員名單。
4.培訓教學監控。培訓機構要健全培訓臺帳、教學日志、學員考勤等制度;人社部門對培訓組織實施、教學運行管理等情況進行抽查。
5.考試考核發證。培訓機構在培訓期滿前對學員進行結業考試;人社部門對培訓班出勤、教學、效果等實施綜合考核。
6.學員信息錄入。培訓機構將學員參加培訓、持證、就業等情況,錄入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實現實名制登記管理。(實名制登記表見附件4)
7.補貼資金申領。培訓機構在培訓期滿后,根據學員持證、就業等情況,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培訓補貼、就業獎勵資金。
(五)加強培訓質量監管
1.嚴格職業培訓標準。培訓機構應依據國家職業標準、專項能力考核規范開展培訓。要針對不同職業(工種),合理配置場地、師資、實訓設施等培訓資源,科學編制教材大綱、教學計劃等,重點加強學員操作技能訓練,實操實訓時間應占全部培訓課時70%左右。所有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每個班次人數不超過50人。
2.明確培訓主體責任。培訓機構是培訓組織實施的主體,其院長、校長、法人代表是培訓組織實施的第一責任人。培訓機構要做好培訓期間學員管理服務和教學組織實施工作,健全培訓臺帳、教學日志、學員考勤等制度。各級人社部門和專項培訓任務責任單位應采取實地檢查、系統監測、視頻調閱等多種方式,對培訓機構開班、教學、結業等重點環節進行實時監控。
3.加強培訓質量考核。培訓機構應在培訓期滿前對學員進行結業考試。考試分理論和實操兩個科目。每個科目滿分100分,分別按理論30%、實操70%計入總成績。考核結果按總成績劃分為優秀(90分及以上)、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個等次。對經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學員,發給省人社廳統一印制的《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訓合格證書》。
經考核取得《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訓合格證書》的學員,所學職業(工種)在國家職業資格或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目錄內的,可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考評,申請《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按《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晉財社﹝2016﹞269號)規定享受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
(六)加強就業服務
瞄準省內省外勞動力市場,引導培訓機構延伸服務功能,推進培訓、就業“一體化”建設,加強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合作,及時掌握市場用工需求,提高培訓精準度。各級人社部門要依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其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拓展省市內外勞務協作,特別要加強與京津冀、豫陜蒙、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勞務合作,廣泛收集發布用工信息,及時為職業培訓機構及學員提供針對性崗位對接服務,從4月份開始,每月舉辦一次就業信息發布活動。各培訓機構提升培訓質量的同時要注重做好就業服務,瞄準勞動力市場,積極開展“訂單定崗”培訓,力爭培訓后就業率達60%。
三、創新機制體制
(一)創新培訓方式
要推動培訓機構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強合作,重點對勞務輸出、職業介紹服務對象實施“邊培訓、邊就業”;鼓勵培訓機構拓展校企合作,針對用人單位需求開展“訂單式”培訓。圍繞加快脫貧攻堅,鼓勵開展“送培訓下鄉”活動,采取“田間地頭”、農戶+企業(農民合作社)培訓、居家手工技能、職業技能+外出務工體驗、課時積分制等靈活多樣培訓方式,滿足不同群體培訓需求。
(二)擴大品牌培訓
加快培育地方特色勞務品牌,開展標準化培訓、規模化輸出、全程化服務,力爭每個縣打造一個勞務品牌。同時,采取在輸入地設立聯絡服務站等方式,對輸出人員加強跟蹤服務和權益保障,不斷鞏固和擴大品牌就業市場份額。
(三)突出培訓重點
各縣(市、區)要圍繞我市“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建設目標,結合本地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開展培訓。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脫貧攻堅,重點開展農業技術、文化旅游、電子商務、手工技能等培訓一批人;圍繞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重點開展家政服務、養老護理、物流快遞等培訓一批人;圍繞產業轉型升級、化解過剩產能,重點開展在崗、轉崗職工和其他勞動者技能提升等培訓一批人。
(四)加強基礎建設
各級人社部門和專項培訓任務責任單位要加強對培訓機構開班計劃、教學組織、考評結業、就業服務等重點環節進行監督監管,建立定點培訓機構的管理和退出機制,促進培訓機構的健康有序發展。各縣(市、區)要將就業失業(求職)登記、培訓過程監管、培訓質量考核、補貼申報和政策落實等,納入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創建“互聯網+職業培訓”,不斷提升職業培訓、就業服務精準化、精細化、規范化管理水平。市財政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支持創建市級技能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市級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和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推動職業培訓機構的專業化、品牌化、特色化發展。
四、規范補貼政策
(一)職業培訓補貼、就業獎勵
1.補貼標準:培訓時間一般為10(80個課時)天左右,最長不超過15天(120個課時);10天以內每人每天補貼150元,10天以后每天每天補貼100元,總計不超過2000元;就業獎勵標準參照《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晉財社﹝2016﹞269號)執行。
2.補貼申請:培訓機構應在每期培訓期滿后,向當地人社、財政部門申請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就業獎勵。
(1)對培訓期滿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并實現就業的學員,按補貼標準的100%申請培訓補貼,并按我省職業介紹補貼標準申請就業獎勵。
(2)對培訓期滿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尚未實現就業的學員,按補貼標準的80%申請培訓補貼。
對培訓期滿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尚未就業的學員,在3個月內實現就業的,應在培訓期滿4個月后向當地人社、財政部門申請剩余20%的培訓補貼和就業獎勵。
鼓勵培訓機構通過校企合作、勞務合作、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合作等,開展“訂單”、“定向”培訓,促進培訓期滿學員盡快就業。培訓期滿學員通過培訓機構申領就業獎勵的,本年度內不能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職業介紹補貼。
承擔專項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申請職業培訓補貼、就業獎勵,應經市衛生計生部門或家政服務協會審核后,再報人社、財政部門復審。
3.申請材料:培訓補貼申請材料包括:培訓班開班報告、《申請培訓補貼人員花名冊》、結業考核成績單、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就業創業證》編號、相關監控視頻(光盤)、就業證明材料(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工資支付、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等)。
申請就業獎勵不再另行提供材料,由人社、財政部門按申請職業介紹補貼相關規定,與職業培訓補貼聯審聯辦。
4.資金撥付:人社部門在受理培訓機構補貼申請材料后,應在1個月內完成審核并轉送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在收到人社部門資金分配計劃后,12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和資金撥付手續。
(二)小微企業新招聘人員職業培訓補貼
小微企業申請職業培訓補貼不再提供相關部門認定證明,須書面說明上一年度從業人員、營業收入和資產總額等情況,并作出真實性承諾。經調查發現不真實的,追回已申領的補貼資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申請職業培訓補貼資格。
1.補貼標準:對當年企業與新招聘人員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履行勞動合同1年內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提升一個技能等級的,再給予300元職業培訓補貼。
2.補貼申請: 小微企業與當年新招聘人員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應在雙方履行勞動合同期滿2個月后,按每人300元標準,向當地人社、財政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雙方履行勞動合同1年內新招用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提升一個技能等級的,可再按每人 300元標準,向當地人社、財政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3.申請材料:小微企業初次申請新招聘人員職業培訓補貼,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職業培訓補貼人員花名冊》、《就業創業證》編號、勞動合同復印件、2個月以上的工資發放證明或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等。再次申請的,還應提供職業資格證書和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復印件、《申請職業培訓補貼人員花名冊》、最近2個月工資支付證明或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等。
4.培訓方式:小微企業可結合崗位技能需求,采取師帶徒、跟班訓練、技術比武、技能競賽、技能研修等靈活多樣形式,對新招聘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應側重生產操作技能訓練。
5.資金撥付:各級人社部門在受理小微企業職業培訓補貼申請后,應在1個月內完成審核并轉送財政部門。各級財政部門在收到人社部門資金分配計劃后,12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和資金撥付手續。
五、加強組織實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
建立在政府統一領導下,人社部門統籌協調,發展改革、教育、財政、民政、農業、林業、衛生計生、國資、扶貧開發、中小企業等部門各司其職,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人民團體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發揮各自部門職能優勢,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抓緊制定出臺實施工作方案,重點做好工種確定、機構選定、培訓組織、技能評價、就業服務、政策落實、督促檢查等工作;財政部門要加大支持力度,確保工作經費,加強就業資金使用管理,做好各項補貼資金審核撥付等工作;衛生計生部門、家政服務協會要分別做好專項培訓組織、質量監管、補貼審核、信息統計等工作。
(二)強化督促檢查
重點抓好“三清單”“三制度”的落實。
“三清單”:
1.責任清單:各縣(市、區)要將培訓目標任務,逐項分解細化到基層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層層壓實責任,傳導壓力,激發動力。
2.項目清單:各縣(市、區)要將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各階段重點工作、重要活動、重要會議等,按任務項目、時間順序列出清單,統一步調、統一行動,形成工作合力和整體效能。(全市項目清單見附件2)
3.進度清單:我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總體進度要求:
3月底,完成貫徹實施方案制定、培訓機構選定、政策宣傳培訓等工作;
4月份,全面啟動實施,完成培訓任務的10%(5670人)。各縣(市、區)、各責任單位不得出現“零報告”;
6月底,完成培訓任務50%(28350人);
9月底,完成培訓任務90%(51030人);
10月,完成培訓任務100%(56700人);
10月底進行總結、考評。(具體進度表見附件3)
“三制度”:
1.按月調度制度。各縣(市、區)要按月報送培訓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并采取系統比對、實地察看等方式抽查核實。對組織推動不力、工作進度較慢的縣(市、區)、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要及時提出督導意見,并通報當地政府。月報表見附件5。
2.季度通報制度。各縣(市、區)要按季度報送培訓全面工作進展情況。市人社局對上報數據核實后,將及時通報各責任單位,并報告市政府。(季度報表見附件6)
3.督查考核制度。今年5、6月開展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年中督導檢查,10月底開展全民技能工程年度考核。督查考核采取書面核查、實地檢查、抽樣調查、第三方評估等方式進行。各有關部門要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既保進度又保質量,既要保任務又要保實效。
(三)加強績效評估
今年市政府要將職業培訓補貼納入財政資金績效評價范圍,科學設定績效目標,建立以促進就業為導向的績效評價體系,提高財政補貼資金使用效果。各責任單位可采取抽樣調查的方式,對培訓機構進行學員滿意度和培訓促進就業、增收等效果評價。
六、營造良好氛圍
要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移動等新聞媒體,面向城鄉各類勞動者、企業和職業教育培訓機構,采取大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大力宣傳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和政策舉措,及時總結各地工作進展、經驗做法,選樹和推廣一批基層典型,搞好“九項活動”:即政策宣傳培訓、品牌示范推廣、就業信息發布、培訓成果交流、基層系列采訪、技能事跡巡講、理論專題研討、職業技能大賽、上黨工匠評選等活動,為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附件:1.2018年長治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任務分解表
2.2018年長治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項目清單
3.2018年長治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任務完成進度目標
4.長治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實名制信息表
5.長治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月度進展情況表
6.長治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進展情況季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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