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維東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多個重大事項
12月4日,市委副書記、市長梁維東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與會人員集中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會議還審議通過了《東莞市經濟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東莞市小額創業貸款實施方案》《東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實施辦法》等多個重大事項。
會上,梁維東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以學習貫徹為契機,進一步增強法治觀念,提升依法施政能力,營造良好法治氛圍,加快推動法治型政府建設。
【議題1】
我市出臺經濟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為深入實施“東莞制造2025”戰略,加快推動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動能轉換和經濟轉型,我市制定了《東莞市經濟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三個實施細則。
管理辦法明確了經濟和信息化專項資金定義、管理原則,明確了專項資金支持范圍與扶持方式。辦法規定,資金支持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和市委、市政府決定扶持的其他事項等用途。扶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事后獎補、達標性獎勵、立項資助、發放服務券、政府購買服務免費提供使用等方式。市“倍增計劃”試點企業可按照市“倍增計劃”有關政策規定同時享受市級財政倍增資助,倍增資金由市財政另行安排。
智能制造實施細則規定,對自動化改造項目、智能化改造項目、智能制造示范項目、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智能制造診斷服務項目、首臺(套)重點技術裝備項目、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等給予不同程度的資助。其中,對智能制造示范項目,按不超過項目設備和技術投入總額的3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最高資助800萬元;對采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產智能裝備及控制系統軟件的示范項目,單個項目最高資助1000萬元。
綠色制造實施細則規定,扶持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及維護項目、綠色清潔生產獎勵項目、節能先進獎勵項目、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循環經濟發展重點項目等。其中,對能源管理中心建設采取事后獎勵方式,按甲乙丙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三年內,符合年度審批要求的,還將分別給予5萬元、4萬元和3萬元的維護費用補貼。
服務型制造實施細則明確扶持兩化融合項目、軟件信息服務項目、大數據應用項目、工業設計項目、專業服務項目、公共服務項目等項目范圍。其中,兩化融合應用領域將以事后獎補方式,對企業信息化建設投入總額20%給予資助,最高資助100萬元;應用莞產軟件與系統的資助比例提高至25%。
【議題2】
非戶籍創業人員也可享受貸款貼息
為鼓勵市民創業,我市2015年4月出臺了《關于印發<東莞市小額創業貸款實施方案>的通知》,給予本市戶籍創業人員貸款貼息。為進一步推進大眾創業工作,我市結合試點工作經驗,進一步完善了《東莞市小額創業貸款實施方案》。該方案將于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新方案在貸款對象、貸款條件、承辦銀行、資金分擔等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其中,貸款對象不再限制戶籍,為避免貸款對象重復享受優惠,新方案追加了一項貸款條件“從未享受我市小額創業貸款貼息”。
新方案還擴大了承辦銀行的范圍,從原來指定由郵儲銀行東莞市分行、招商銀行東莞市分行承辦,放寬至“愿意按照方案規劃開展小額創業貸款工作,且與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局簽訂合作協議”的全市轄區內商業銀行。
在資金分擔方面,新方案對小額創業貸款貼息和壞賬資金(財政負擔的40%),參照“十三五”期間各項就業創業補貼的分擔比例,由市、鎮街(園區)財政按8:2的比例分擔。其中本市戶籍創業者由其戶籍所在地分擔,非本市戶籍創業者壞賬由營業執照注冊地分擔。
【議題3】
東莞將設立博士后專項經費
結合本市實踐,借鑒部分城市經驗做法,我市系統整合、創新博士后工作相關扶持政策,形成了《東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下階段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務和激勵扶持措施。該辦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實施辦法,我市將設立博士后專項經費,包括建站資助、進站資助、特約研究員資助、學術交流資助、探親補助、出站資助、配套資助、獎勵資助、公共實驗室啟動資助等資助項目,并將資助博士后研究人員的管理及相關工作列入專項支出。
在建站資助方面,我市將對新設立的流動站、工作站、分站、創新實踐基地給予一次性經費資助,其中,流動站、工作站資助標準為100萬元,分站、創新實踐基地資助標準為35萬元。分站、創新實踐基地經批準設立工作站的,按工作站的資助標準補齊差額部分。
在進站資助方面,市財政對新進站的博士后人員,在站期間每年給予15萬元資助,資助期不超過2年,在博士后人員分別完成開題報告和中期考核后按年度撥付,主要用于科研經費、導師指導費及個人生活補助等支出。
此外,博士后人員還將在配偶及子女入戶、子女入學等方面享受政策優惠。博士后在站期間,隨其流動的子女在暫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入幼兒園、上小學和初中、報考(轉入)高中以及報考高等院校或中等專業學校等事宜,享受當地常住戶口居民的同等待遇。
【議題4】
力爭3年完成氣瓶安全監管改革
今年6月,東莞納入全省氣瓶安全監管改革工作的4個試點地區之一。為深入貫徹國家、省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我市氣瓶安全監管改革,我市制定了《東莞市氣瓶安全監管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我市力爭3年內完成該項改革任務。2018年6月30日前在全市氣瓶充裝、檢驗單位和瓶裝燃氣經營單位,建立充裝質量安全可追溯的信息化管理系統。2020年,基本建立以氣瓶充裝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落實為核心,瓶裝燃氣消費者權益保護為基礎,保險救濟和社會救助為保障,質量檢測和風險評估為技術支撐,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為重要補充,政府各部門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氣瓶安全監管體系。
方案還進一步明確了改革措施及任務分工,提出了具體要求。下來,我市將改革氣瓶使用登記方式,變登記氣瓶為登記單位,構建以氣瓶充裝單位為責任主體的氣瓶管理制度;改革氣瓶檢驗監管方式,實施政府監督抽檢。同時,我市還將建立充裝質量安全溯源制度,全面推行氣瓶信息化管理;建立氣瓶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提高氣瓶安全事故救助賠付能力;明確氣瓶安全權責關系,落實氣瓶充裝單位安全首負責任;發揮政府部門監管、社會組織和人民群眾監督作用,完善治理體系。
【議題5】
明年全面實施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生產經營行為,創新管理模式、提高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制定了《東莞市推進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設工作方案》。
按照方案,集中加工中心可選址現有閑置工業區或新規劃建設,原則上最少可容納15-20家食品小作坊。我市將選取醬鹵肉制品、熏燒烤肉制品、非發酵性豆制品等三類食品,先行試點進駐集中加工中心生產加工。其中,東城、大朗試點建設2個醬鹵肉制品、熏燒烤肉制品集中加工中心,寮步、黃江試點建設2個非發酵性豆制品集中加工中心。
會議要求,全面推進我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設工作,爭取明年內實現全市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屆時,我市將實行“集中加工、統一監管、質量檢驗、市場準入”的閉環式集約化管理,立足傳承地方傳統特色美食,使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從原料到成品各個環節都得到有效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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